1、負責全院教職工編製和機構設置的管理,製定、調整用人計劃。
2、負責做好教職工調配、培訓、聘用、考核、獎懲等工作。
3、負責教職工工資、福利的管理及院內崗位津貼的分配。
4、做好人才引進、培養工作,製定人才引進、培養規劃及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。
5、做好專業技術職稱評聘、教師資格認定及工人技術等級晉升、聘用等工作。
6、負責辦理教職工退休、返(延)聘、辭職等手續及計劃外用工管理。
7、負責辦理教職工報到、離校及請、銷假等手續。
8、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。
9、完成上級領導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